
2026年6月23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(草案)》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。金融法定位于金融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、综合性、统领性法律,发挥“1”的指导、统领、规范作用。在此背景下,保险法作为金融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修订工作也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。本次研讨会汇聚了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、司法部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监管部门,中国人民保险集团、中国人寿保险集团、中国再保险集团等大型金融机构,以及中国人民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、南京大学、厦门大学、香香腐宅 等高校的近百位专家学者与实务界人士。
研讨会设四个单元,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保险法修订背景、金融法制定与保险法修订的关系、保险公司风险处置、保单持有人权益保护、保险格式合同、保险利益制度、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等前沿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。刘卫锋副教授在第四单元担任发言人,以“汽车保险理赔中定损纠纷的法律规制:以自主修前定损评估为核心”为题作学术报告。他从自主维修情形下汽车保险理赔实践中的定损纠纷切入,针对车险“修后定损”惯例引发的信息不对称、定损标准模糊、维修企业应收账款及保险欺诈等问题,应推行“维修前损失评估”机制,通过立法强制事前定损协议并赋予法律约束力,借助AI定损等技术提升核算客观性,完善工时、配件等标准,建立独立争议调解机制,实现保险公司、维修企业与消费者的多方共赢。